个税疫情优惠(个税疫情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与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预防疫情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非现金)免征个税。个体工商户税费延缓 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可重新调整定额。特殊情况下可延缓3个月缴纳税费 。
〖贰〗、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部分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部分阶段性政策需关注最新文件。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税 适用对象: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公交、地铁 、出租车等)的纳税人 。
〖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专项减免疫情期间 ,山东省明确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家小型零售企业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名下房产和土地在政策有效期内无需缴纳这两项税种 ,直接降低运营成本。
〖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政策目的:降低捐赠成本,提高社会捐赠积极性。
中低收入群体将少缴税!国家将延续这3个个税优惠政策
〖壹〗、国家延续实施的3项个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 ,以及年收入12万元以下或补税不超过400元的免补税政策,这些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底或2022年底,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个税负担。
〖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三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年终奖按月单独计税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 ,中等收入群体将因此受益,同时低收入群体也可通过免补税政策减轻负担。延续实施的三项个税优惠政策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政策内容: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
〖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同时延续其他两项个税优惠政策,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肆〗、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年终奖税收优惠延期两年,以及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优惠延期一年。这一决定旨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
〖伍〗、025年可享受的个税抵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同时部分纳税人因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陆〗 、个人通过平台取得的收入(如直播、知识付费等)按累计预扣法计税 ,税率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延续性优惠 个人养老金:每年比较多抵税12000元 。低收入群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福利费已超标,单位发放的新冠物资也要并入工资缴个税吗?
单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新冠物资,即使福利费已超标,也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税方式: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单位发放的这些实物不会影响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无需为这部分实物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意义:这一政策保障了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在工作中能够获得必要的防护物资,同时避免了因发放防护用品而增加个人的税收负担,有助于更好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预防用品实物: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税;若发放现金则需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计税 。集体性、非现金福利 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 、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如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节日聚餐等)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免增值税!免个税!税务总局刚宣布!这些收入统统能少交税了!
法律援助补贴税收政策免征税种: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 ,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补贴时,应当为其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小规模开具3%普票的免税情况一般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 ,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
未达起征点免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 ,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
具体优惠政策及申请条件双免个体户 适用条件: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以内 ,季度在30万以内(开普票)的个体户,可以申请享受免个税和免增值税政策,综合税负几乎为零 。
免个税的补助有哪些
地方标准示例:天津规定办公通讯补贴每月不超过500元部分免征。生育津贴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生育妇女按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津贴 、医疗费等免征个税。
免税项目: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费等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暂不征税项目:军人职业津贴、艰苦地区补助等5项补贴暂不征税。公用车 、通讯补贴收入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 ”计税;扣除部分不征税。
免征个税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 ,差旅费津贴因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但需注意,津贴需符合实际差旅支出标准 ,且不得以变相形式发放其他福利。
内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 。
新冠疫情期间成都市14项税收减免政策汇总
〖壹〗、月收入未达2万元(季度6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 、娱乐业归属中央及省级的收入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减免 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基金。捐赠财产印花税减免 捐赠财产给政府、学校、社会福利单位的,免征印花税 。
〖贰〗 、新冠疫情期间 ,我国实施了多项减免政策,主要包括税费减免、银行及相关金融减免以及地方性扶持政策。
〖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防疫物品,同样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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