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合同合同继续(疫情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合同履行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下合同履行问题可通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制度解决,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适用规则 ,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具体案件中疫情对合同履行 、合同目的实现或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实际影响确定,一般可根据合同履行地或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未启动的可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的时间确定 。
虽然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但合同当事人欲适用不可抗力制度,必须证明合同无法履行、不可抗力事件(新冠疫情)与合同无法履行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新冠疫情的发生直接、必然引起合同无法履行 ,证明上述两点,合同一方才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制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需分情况判断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视疫情对承租人造成的影响是否无法克服而定。具体如下:合同有约定:首先应当考察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对疫情等情形发生时解除的约定,如有明确约定,则支持承租人的解除合同请求 。
合同不能履行若疫情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如因物流中断无法交付货物) ,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主张免责或部分免责。例如,承租方租赁仓库用于存储进口商品,但因世界航班取消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入库。
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若承租人因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而拒不支付租金 ,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出租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可能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若合同可继续履行 ,优先调解;若因疫情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如长期封控无法使用房屋),可支持解除。
关于我租赁您位于建外大街某号楼层的房屋事宜,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 ,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规定,以及双方租赁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现正式通知您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因疫情完全交不起租金 ,承租人可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九民纪要》第48条。以下是详细分析:法律依据:《九民纪要》第48条: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 ,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
疫情期间的合同纠纷指引:不可抗力
〖壹〗 、疫情期间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可作为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合法理由,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通知义务 ,责任承担需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或依法判定。不可抗力的认定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及第590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贰〗、由“广东高院指引 ”浅谈疫情下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问题2020年3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 ,其中第四条专门对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认定处理问题作出规定 。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但存在微妙区别,以下将详细阐述。
〖叁〗 、合同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免责与责任分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对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失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共同负担 。
〖肆〗、公平公正原则:审慎处理合同解除问题 ,综合考虑当事人约定、疫情发展阶段 、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和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
〖伍〗、例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连鹏程假日大沐有限公司与大连正典表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认为,“非典 ”疫情和政府停止野生动物经营的通知,仅对正典公司部分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不足以导致租赁合同“直接”或“根本”不能履行,不符合合同不能履行情形,不能认定合同解除系不可抗力原因所致。
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问题
不建议直接解除合同:受疫情影响 ,承租人可能因资金缺口无法及时支付租金,即使逾期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也不建议出租人直接行使解除权 。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解除条件:应适当限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若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且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则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
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或营业收入明显减少 ,出租人以承租人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适用不可抗力的注意事项不可抗力因素与合同不能履行存在因果关系,且需达到严重程度:不可抗力需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直接原因 ,若未达到阻碍合同履行的程度,可能不被认定免责或解除合同的事由 。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涉疫合同的解除理由主要包括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及情势变更。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若承租人因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而拒不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出租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新冠状疫情期间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可免责
〖壹〗、新冠状疫情期间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且符合法定条件,可免除责任 ,即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不可抗力的认定条件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不可抗力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要件:不可预见性: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疫情的发生 。
〖贰〗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合同违约损失 ,一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分析如下: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叁〗、部分免除赔偿: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下,如果合同一方因疫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并未导致合同完全无法履行 ,该方可以主张部分免除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对于因疫情导致的部分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肆〗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疫情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变得不现实 ,那么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 。
〖伍〗、如果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造成明显不公平,且该方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那么该方可以请求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这需要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解除合同:在极端情况下 ,如果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
〖陆〗、虽然新冠肺炎疫情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并不意味着因疫情导致的所有合同违约都可以免责。《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疫情导致合同违约,能否以不可抗力免责或解除合同?
〖壹〗 、同样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疫情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且该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那么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贰〗、疫情相关:因疫情原因政府实施管制措施,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 ,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并非所有因疫情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因疫情导致市场上口罩脱销而不能履行口罩供销合同的 ,就不属于不可抗力,有可能构成情势变更或其他免责情形。
〖叁〗、合同严守原则:鼓励合同按约履行,拒绝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履行的 ,引导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 。公平公正原则:审慎处理合同解除,综合考虑疫情发展阶段 、实际影响时间及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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